根据《特种设备目录》及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TSG N0001—2017)规定,宜春市明月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在我局登记的4辆旅游观光车辆因行驶区域为温汤镇街道道路,非旅游景区的封闭线路,不属于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适用范围。按照有关规定,决定原由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牌照予以注销(名单见附表);宜春市明月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落实安全主体责任,加强对非旅游景区的旅游观光车日常安全管理。
宜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
2017年11月2日
附表
序号
设备名称
设备注册代码
出厂编号
使用证编号
车牌号码
1
电动车
52203609002016120004
16080032
赣CT20162051
赣CA0311
2
52203609002016120005
16080033
赣CT20162052
赣CA0308
3
52203609002016120006
16080034
赣CT20162053
赣CA0309
4
52203609002016120007
16080035
赣CT20162054
赣CA0310